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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明星偷税漏税被罚97万!税务局两次警告未果,网友:必须封杀

缴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义务!

近两年来,娱乐圈的明星们偷税漏税也是屡见不鲜了,前有某冰冰、某爽,后有某论,这几位都是重量级,他们的后果大家也是有目共睹,无一例外被封杀!

7月4日,又一个女明星陷入”偷税漏税“风波!重庆丽研文化有限公司因偷税漏税被罚97.8万元,该公司的法人以及百分百持股的大股东是女演员袁冰妍。

该事件是在2019年—2021年期间,重庆丽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企业资金为股东本人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共计815万元。

这笔支出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的红利分配,为此应该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815万元的金额,使用的税率为20%,重庆丽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该代扣个人所得税163万元。然而,该公司并没有履行义务进行代缴。对此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局也对该公司进行97.8万元的罚款。

就在事件曝光的前一天,也就是7月3日,袁冰妍退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的职位。有网友就有疑惑,那袁冰妍已经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还需要承担偷税漏税的责任?

早在今年的6月13日,就有信息公示袁冰妍的丽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需要补缴税款与罚款,但是媒体并没有公之于众,这也给了袁冰妍补缴税款的时间。

此外在6月20日税务局又再次发文公示,袁冰妍的名字再次出现在公示清单中,明确了丽研文化有限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然而该公司并没有当回事,直到此次“袁冰妍公司偷税漏税被罚97万”的话题火上热搜。

有网友就有疑惑,那袁冰妍已经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还需要承担偷税漏税的责任?

答案当然是,要承担责任!偷税漏税是发生在袁冰妍在职期间,即使明面上退出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依旧难逃税务机关的追责。

最后请大家注意:依法纳税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不要以为暂时钻到法律空隙就可以逃避责任。如果有节税需求,就要找专业的机构进行税务筹划。不要让眼前的蝇头小利蒙蔽双眼,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任何企业或个人都不要铤而走险,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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